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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第一條 為規范本學會的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促進本會規范運作,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信息公開是指將可能對本學科及關聯領域產生重大影響而會員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規定的方式向會員或社會公布的行為。
第三條 本會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信息,也應當予以公開發布。
第四條 信息公開是本學會的責任,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開地報送及發布信息,確保沒有虛假、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五條 本學會發現已公開發布的信息有錯誤、遺漏或誤導時,應及時發布更正公告、補充公告或澄清失實公告。
第六條 本學會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學會信息公開事務。
第七條 信息公開前應嚴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門負責人核對相關信息資料并確認;
(二)秘書長進行規范性審查;
(三)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發。
第八條 信息公開途徑、公開方式及反饋處理。通過內部刊物、學會官方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微信、微博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對社會反應或反饋信息及時合理的進行回應,合理合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學會聲譽。
第九條 涉及到本學科和社會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的信息發布,須報請政府相關部門和業務指導單位同意,方能公開發布。
第十條 未經理事會決議或法人代表授權,理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本會或理事會向公眾發布、傳遞本會未經公開發布過的信息。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代表本學會向媒體或公眾發布、傳遞本學會未經公開的任何信息。因擅自報道的相關人員損害本會利益或違法、違規、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時,應及時通知理事會,并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本學會會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理事會審議后,向會員公布,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三條 本學會應在會員大會、理事會召開之前告知會員或理事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議程等事項。
第十四條 本學會應及時將會員大會、理事會的決議通過本會的信息公開途徑告知會員,并上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本學會應隨時關注本學科領域的信息動態,對本學會正常運作和會員業務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及時告知會員。
第十六條 本學會對外信息公開的文件要建立分類專存檔保管。會員代表大會文件、理事會文件要建立分類專卷存檔保管。
第十七條 本學會會理事及其他因工作關系接觸到應公開發布信息的工作人員,對本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未公開發布的信息負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泄露未公開發布的有關信息。否則,對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負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由于本學會有關人員的失職給本行業造成不良影響的,應對其給予懲戒。
本制度已經學會2023年12月24日專題理事會審議通過并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