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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指南
(試行)
為規范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編制申請和評價材料,根據《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蘇工信規﹝2020﹞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訂本指南。
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根據《管理辦法》和當年省工信廳通知要求,參照本指南編制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內容包括:《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附件1)、評價表及必要證明材料(見附件2)。
已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分中心,每三年進行一次運行評價,參照本指南編制評價材料。評價材料內容包括:《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見附件3)、評價表及必要證明材料(見附件2)。
省工信廳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4)對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材料和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和評價。
由于行業間的差異較大,本指南《評價數據表》和《評價指標體系》目前僅限于工業領域。其他行業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參照本指南,結合當年工作通知和相關要求執行。
附件1
《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
編寫提綱
一、企業的地位和作用
(一)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所有制性質、主要下屬企業,職工人數、企業總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市場銷售、經營利潤、主導產品及市場占有率等。
(二)企業的行業地位和競爭力。結合產業鏈分布和企業在同領域中的市場排位,分析企業在產業鏈中的地位和同領域市場競爭優勢,與國際、國內同領域企業相比所具有的規模和技術優勢。
(三)企業對本行業技術創新的引領作用。包括企業對行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節能減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二、企業技術創新的現狀和成績
(一)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歷程、組織架構;創新體系建設和運行機制,包括組織管理體系建設、規章制度建立、研發項目組織管理機制、研發經費管理機制、人才激勵機制、內外部合作機制等。
(二)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資源整合情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帶頭人及創新團隊建設情況、研發經費投入情況、研究開發和試驗基礎條件建設情況、信息化建設情況等。
(三)企業技術中心研究開發工作開展情況。包括重大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產學研合作、企業間合作、國際化研發活動等。
(四)企業技術中心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術及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重點介紹相關技術成果對企業核心產品研發、核心競爭力提升的支撐作用,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和規劃
(一)發展戰略和規劃。企業制定未來5—10年技術創新發展戰略情況,及該戰略對企業總體發展目標的支撐情況。
(二)重點舉措。企業近期在技術創新方面擬實施的重點舉措,包括創新條件建設、創新人才集聚、重點研發項目部署等。
附件2
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
一、評價數據表
企業名稱 |
(加蓋公章)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所屬行業 |
|
統計行業代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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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
|
下屬企業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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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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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中心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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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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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
聯系傳真 |
|
||
企業網址 |
|
報告年度 |
|
||
通訊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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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數據名稱 |
單位 |
數據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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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營業務收入 |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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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潤總額 |
萬元 |
|
||
3 |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 |
萬元 |
|
||
4 |
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 |
人 |
|
||
5 |
企業從業人員數 |
人 |
|
||
6 |
技術中心高級專家人數 |
人 |
|
||
7 |
技術中心博士人數 |
人 |
|
||
8 |
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聘專家人數 |
人月 |
|
||
9 |
企業全部研發項目數 |
項 |
|
||
9.1 |
其中:研發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項目數 |
項 |
|
||
10 |
國家級研發平臺數 |
個 |
|
||
11 |
省級研發平臺數 |
個 |
|
||
12 |
通過國家(國際組織)、省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
||
13 |
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
||
14 |
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 |
件 |
|
||
14.1 |
其中:發明專利數 |
件 |
|
||
15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件 |
|
||
15.1 |
其中:發明專利申請數 |
件 |
|
||
16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數 |
項 |
|
||
17 |
新產品銷售收入 |
萬元 |
|
||
18 |
新產品銷售利潤 |
萬元 |
|
||
19 |
獲國家科技獎勵項目數 |
項 |
|
||
20 |
獲江蘇省科技獎勵項目數 |
項 |
|
||
填寫說明:
1.企業名稱:參評企業的名稱需與企業公章一致。
2.統計行業代碼: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 GB/T4754-2017)》,填寫企業主營業務對應的統計“大類”(二位碼)編號,如主營業務為“農副食品加工業”的企業,填寫“13”。
3.報告年度:指表中指標統計年度,時間范圍從填寫評價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標的填報時間范圍,如無特殊說明,均為報告年度。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1.企業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諾。
2.相關統計和財務報表。相關統計報表主要包括:加蓋企業公章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107-1表,國統字﹝2019﹞101號)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國統字﹝2019﹞101號)。相關財務報表主要包括: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大型企業集團應將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下屬企業(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 107-2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進行合并填報。
3.評價指標的必要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技術中心高級專家、博士和外部專家、專利信息、主持和參加制定的標準、國家級和省級研發平臺、實驗室和檢測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科技獎勵、參與國家和省科研項目等方面的內容。
三、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1、主營業務收入:指報告年度內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根據會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報。若會計報告和會計報表中未設置該科目,以“營業收入”代替填報。
2、利潤總額:指報告年度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收入扣除各種耗費后的盈余,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根據會計“利潤總額”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報。
3、研究與試驗發展(簡稱“研發”)經費支出:指報告年度內企業研發活動的經費支出合計,包括企業內部的日常研發經費支出,當年形成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支出和委托外單位開展研發的經費支出。證明材料: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格。
4、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指報告年度內企業內部直接參加研發項目人員,以及研發活動的管理人員和直接服務的人員。證明材料: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名單。
5、企業從業人員數:指報告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單位工作,并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勞動報酬的人員數。該指標不包括最后一日當天及以前已經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是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之和。證明材料:企業年末從業人員數證明。
6、技術中心高級專家人數:指全職在技術中心工作,獲得國家、部、省等政府部門認定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或者享受國家、部、省專項津貼的專家數。如中央及國家部委認定的“千人計劃”、“長江學者”等,江蘇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333工程”和“雙創計劃”等。擁有博士學位的技術中心高級專家,不再統計博士人數。證明材料:專家資格證書,企業年末在崗人員證明。
7、技術中心博士人數:指全職在技術中心工作、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數。在站博士后可以作為博士進行統計。證明材料:博士學位證書,其中國(境)外的博士學位證書還需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企業年末在崗人員證明。
8、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聘專家人數:指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究、技術開發工作的具有較高科技開發能力的海內外專家累計人月。最小統計單位為0.5人月。證明材料:能夠證明專家技術水平的高級職稱證書、博士學位證書等。
9、企業全部研發項目數:指企業在報告年度當年立項并開展研發(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項仍繼續進行研發(制)的研究開發項目或課題。包括當年完成和年內研發工作已告失敗的項目。從研發項目類型看,包括新產品開發項目數、新技術開發項目數、新工藝開發項目數、新服務開發項目數與基礎研究項目數之和。證明材料: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格。
9.1、研發周期三年以上的項目數:指研發周期不少于36個月的研發項目數。證明材料:項目清單。
10、國家級研發平臺數:指企業作為項目法人承擔建設、國家有關部門歸口管理且已經獲得批復的科技類、研究開發類平臺數。證明材料: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定文件復印件。
11、省級研發平臺數:指企業作為項目法人承擔建設、江蘇省政府有關部門歸口管理且已獲得批復的科技類、研究開發類平臺數。證明材料:省級行政有關部門的認定文件復印件。
12、通過國家(國際組織)、省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國家部門或國際組織、江蘇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證認可的,仍在有效期的實驗室、檢驗檢測機構數。證明材料:證書和有關行政部門的認定文件復印件。
13、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指報告年度末企業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中的儀器和設備原價。其中,設備包括用于研發活動的各類機器和設備、試驗測量儀器、運輸工具、工裝工具等。證明材料: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格。
14、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指報告年度末企業作為第一專利權人擁有的、經境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授權且在有效期內的專利件數。證明材料:授權專利證書號清單。
14.1、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發明專利數:指報告年度末企業作為第一專利權人擁有的、經境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授權且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件數。證明材料:授權專利證書號清單。
15、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指報告年度內企業作為第一申請人向境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并被受理后,按規定繳足申請費,符合進入初步審查階段的件數。證明材料:受理專利證書號清單。
15.1、當年被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數:指報告年度內企業作為第一申請人向境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并被受理后,按規定繳足申請費,符合進入初步審查階段的件數。證明材料:受理專利證書號清單。
16、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數: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報告年度前一年、報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參加制定,目前仍有效執行的國際、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的數量。證明材料:正式發布的相關標準文本主要頁面復印件。
17、新產品銷售收入:指報告年度內企業銷售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產品實現的銷售收入。新產品既包括經政府有關部門認定并在有效期內的新產品,也包括企業自行研制開發,未經政府有關部門認定,從投產之日起一年之內的新產品。證明材料:新產品銷售清單,加蓋企業公章。
18、新產品銷售利潤:指報告年度內企業通過銷售新產品實現的銷售(營業)利潤。證明材料:新產品銷售利潤清單,加蓋企業公章。
19、獲國家科技獎勵項目數:指企業獲得的由國務院設立并頒發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總數。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
20、獲江蘇省科技獎勵項目數:指企業獲得的由江蘇省政府設立并頒發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總數。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
附件3
《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提綱
已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評價年度提交工作總結,以全面總結報告年度和報告年度前兩年度企業技術創新與技術中心工作情況。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 簡要分析企業所在產業創新趨勢和特點,以及企業在該領域中的地位和競爭優勢。
2. 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情況,包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基本情況、技術中心組織建設、技術中心創新機制建設、產學研合作創新機制建設、國際化創新合作網絡建設、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等。
3. 企業技術創新活動開展情況,包括重點創新項目的組織實施、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開發等。
4. 企業技術中心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術及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重點介紹相關技術成果對企業核心產品研發、核心競爭力提升的支撐作用,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
5. 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況。
附件4
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權重 |
三級指標 |
單位 |
權重 |
基本 要求 |
創新 投入 |
創新 經費 |
21 |
1. 研發人員人均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8 |
≥5 |
2. 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
% |
13 |
≥3 |
|||
創新 人才 |
15 |
3. 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重 |
% |
7 |
≥3 |
|
4. 技術中心擁有的高級專家和博士人數 |
人 |
4 |
≥5 |
|||
5. 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聘專家人數 |
人月 |
4 |
≥15 |
|||
創新 條件 |
技術 積累 |
14 |
6. 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 |
件 |
2 |
≥10 |
7. 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發明專利數 |
件 |
4 |
≥2 |
|||
8. 企業全部研發項目數 |
項 |
4 |
≥10 |
|||
9. 研發周期三年以上的項目數占全部研發項目數的比重 |
% |
4 |
≥10 |
|||
創新 平臺 |
11 |
10.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5 |
≥1000 |
|
11.省級以上研發平臺數 |
個 |
3 |
≥1 |
|||
12.通過國家(國際組織)、省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3 |
≥1 |
|||
創新 績效 |
技術 產出 |
12 |
13.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件 |
4 |
≥2 |
14.當年被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數 |
件 |
5 |
≥1 |
|||
15.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數 |
項 |
3 |
≥1 |
|||
創新 效益 |
27 |
16.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
% |
11 |
≥20 |
|
17.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 |
% |
11 |
≥15 |
|||
18.銷售利潤率 |
% |
5 |
≥2 |
|||
加分項 |
2 |
19.獲國家和省科技獎勵項目數 |
項 |
≤2 |
分檔 |
指標說明:
11.省級以上研發平臺數:企業獲國家級研發平臺數,每個加2分;獲江蘇省級研發平臺數,每個加1分。
17.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當新產品銷售利潤≤0時,該項得分為0分;當新產品銷售利潤>0且利潤總額≤0時,該項得分為6分;其他情況按照指標得分計算規則評分。
18.銷售利潤率:當利潤總額≤0時,該項得分為0分;其他情況按照指標得分計算規則評分。
19.獲國家和省科技獎勵項目數:企業作為主要完成單位或企業員工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國家科技獎勵,加2分;獲江蘇省科技獎勵,每項加1分。
二、指標得分計算規則
分段線性插值算法示意圖
1.指標數值大于或等于滿分要求時,指標得分為滿分,即指標得分等于上表中的權重;
2.指標數值等于基本要求時,指標得分為權重的60%;
3.指標數值為0時,指標得分為0;
4.指標數值處于0和基本要求之間時,指標得分按線性插值的方法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指標得分=指標數值基本要求×權重的60%
5.指標數值處于基本要求和滿分要求之間時,指標得分按線性插值的方法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指標得分=指標數值-基本要求滿分要求-基本要求×權重的40%+權重的60%
三、《評價指標體系》行業系數
行業 |
研發經費支出占 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
新產品銷售收入占 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
新產品銷售利潤占 利潤總額的比重 |
電子 |
0.8 |
0.8 |
0.8 |
輕工Ⅰ |
0.8 |
0.8 |
0.8 |
輕工Ⅱ |
1.2 |
1 |
1.2 |
化工 |
1 |
1 |
1 |
機械 |
1 |
1 |
1 |
醫藥 |
0.8 |
0.8 |
0.8 |
冶金 |
1.2 |
1.2 |
1.2 |
紡織 |
1.2 |
1 |
1 |
建材 |
1 |
0.8 |
0.8 |
有色 |
1 |
1.4 |
1.4 |
石化 |
2 |
1.2 |
1.2 |
說明:1.由于不同行業在研發投入與產出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技術中心評價時,對不同行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三個指標引入行業系數加以調節。
2.企業填報數據表時無需考慮行業系數,按實際數據填報。評價時,根據企業填報的實際數據計算得出上述指標的比重,再乘以行業系數,得出指標的評價值。
3.輕工Ⅰ為家電行業,輕工Ⅱ為輕工的其他行業。